山西臨汾消防曝光7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被處罰!
山西臨汾消防曝光7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被處罰!
為進一步規范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從事消防設施維護檢測,提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質量,全力維護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,臨汾市消防救援支隊對第四季度以來,經消防監督處罰的社會服務機構進行曝光。希望通過集中公布和曝光,督促各社會單位落實責任,規范執業行為。
七家曝光單位名單
01山西藍福消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
違法事實:
書面結論文件未簽名、蓋章
處罰依據:
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
處罰決定:
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
02山西晉消達消防設施檢測有限公司
違法事實:
書面結論文件未簽名、蓋章
處罰依據:
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
處罰決定:
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
03山西晉消達消防設施檢測有限公司
違法事實:
未明確項目負責人
處罰依據:
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
處罰決定:
罰款壹萬元整
04山西法爾賽提消防技術有限公司
違法事實:
未按規定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
處罰依據:
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第三十條
處罰決定:
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
05山西法爾賽提消防技術有限公司
違法事實:
未按規定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
處罰依據:
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第三十條
處罰決定:
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
06山西鴻誠安消防技術有限公司
違法事實:
未按規定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
處罰依據:
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第三十條
處罰決定:
罰款伍仟元整
07山西佰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
違法事實:
未明確項目負責人
處罰依據:
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
處罰決定:
罰款叁仟元整
08侯馬經濟開發區興華源供水設備有限公司
違法事實:
書面結論文件未簽名、蓋章
處罰依據:
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
處罰決定:
罰款人民幣捌仟元整
09山西和宜晟消防設施檢測有限公司
違法事實:
未依法簽訂消防技術服務合同
處罰依據:
根據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
處罰決定:
罰款人民幣捌仟元整
來源:臨汾消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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